1) 公称直径范围及推荐直径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 6 ~ 25mm ,标准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 6 、 8 、 10 、 12 、 16 、 20 、 25 、 32 、 40 、 50mm 。 2) 带肋钢盘的表面形状及尺寸允许偏差带肋钢筋横肋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横肋与钢盘轴线的夹角β不应小于 45 度,当该夹角不大于 70 度时,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的方向应相反; 横肋与间距 l 不得大于钢筋公称直径的 0.7 倍; 横肋侧面与钢筋表面的夹角α不得小于 45 度; 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末端之间的间隙(包括纵肋宽度)总和不大于钢筋公称周长的 20% ; 当钢筋公称直径不大于 12mm 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 0.055 ; 公称直径为 14mm 和16mm ,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 0.060 ;公称直径大于 16mm 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5 。 3) 长度及允许偏差 a 、长度:钢筋通常按定尺长度交货,通常为12米定尺,具体交货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钢筋以盘卷交货 时,每盘应是一条钢筋,允许每批有 5% 的盘数(不足两盘时可有两盘)由两条钢筋 组成。其盘重及盘径由供需双方协商规定。 b 、长度允许偏差:钢筋按定尺交货时的长度允许偏差不得大于+ 50mm 。 c 、弯曲度和端部:直条钢筋的弯曲变应不影响正常使用,总弯曲度不大于钢筋总长度的 40% ;钢筋端部应剪切正直,局部变形应不影响使用钢筋混凝土用钢筋是指钢筋混凝土配筋用的直条或盘条状钢材,其外形分为光圆钢筋和变形钢筋两种,交货状态为直条和盘圆两种。 光圆钢筋实际上就是普通低碳钢的小圆钢和盘圆。变形钢筋是表面带肋的钢筋,通常带有2道纵肋和沿 长度 方向均匀分布的横肋。横肋的外形为螺旋形、人字形、月牙形3种。用公称直径的毫米数表示。变形钢筋的公称直 径相当 于横截面相等的光圆钢筋的公称直径。钢筋的公称直径为8-50毫米,推荐采用的直径为8、12、16、20、25、32、40毫 米。 钢筋在混凝土中主要承受拉应力。变形钢筋由于肋的作用,和混凝土有较大的粘结能力,因而能好地 承受外力的 作用。钢筋广泛用于各种建筑结构、特别是大型、重型、轻型薄壁和高层建筑结构。